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香港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旨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资助,以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出口推广活动,藉此协助其扩展香港境外市场。
只要 贵司是在香港按照商业登记条例 (第310章) 登记并在本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均可申请「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资助。企业申请基金资助的次数不限,成功申请「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的企业所获的累计资助金额上限为港币80万元 。每宗申请的最高资助额为申请企业就有关活动缴付的核准开支总费用的 50%或港币1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
申请企业可选择首期拨款暨终期拨款或实报实销。首期拨款可于活动前45至120日申请。终期拨款/ 实报实销请于活动结束后60日内向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科提交申请。
如对此计划有任何疑问,请向以下单位查询:
工业贸易署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科
地址: 香港九龙城协调道 3 号 工业贸易大楼13楼1301室
电话: (852) 2398-5127
传真: (852) 2391-2646
电邮: emf_enquiry@tid.gov.hk
深圳市中小企业
详情请参阅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网站公告: http://zxqyj.sz.gov.cn/